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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咨询8月26日,刘翔在微博上提出一个去留问题:体育局要他选择买断工龄或回去当教练,这条动态立刻把他推到风口浪尖。有人迅速在网上指责他“挂名领空饷”,称其多年来没有实际到岗。短时间内,曾经被视作为国争光的运动员,瞬间被贴上“吃空饷”的标签。
实际上,刘翔在体育局的职务是团委副书记,这不是公务员编制,也没有行政级别,不需要坐班。2011年,上海市体育局给一位仍在役的冠军安排了这个兼职团干岗位,初衷是借助冠军影响力服务体育青年。退役后他一直保留在名册上,但并未以该身份频繁出现在公开事务上。与其说这是常规工作,不如说更像把商业分成的一种合法化通道。
关于收益分配,2007年中国田径协会对外公布了广告收入分配规则:运动员50%、教练15%、培养地体育局20%、协会留15%。据福布斯统计,刘翔在2003—2014年间的税前总收入大约为5.35亿元。按20%计算,地方体育局在那段时间累计分得大约1.07亿元。 球友会
把1.07亿元放到另一个维度看,按现行政府岗位年收入约24万元来算,这笔钱足以维持一个人完整拿工资近445年——从古代一直供到现在。更关键的是,运动员拿到的那50%是他自己通过商业代言和赞助挣来的,并非财政发放的固定工资;而留在单位的那20%,在很多人看来,是对这类商业利益的一种分成而非公务薪酬。
之所以在此刻引发争议,与2026年全国范围内对“在编不在岗”“吃空饷”进行专项清查有关。被查的压力让一些长期挂名的人被重新提上日程,刘翔也在评论区回应,质疑当初分广告费时为何没按规办事、为何要等十年才“安置”。对他个人而言,那点买断补偿并不重要;他与耐克签有终身合同,每年保底约200万美元(约合1400万元人民币),另有销售分成,巅峰期商业代言累计超过10亿元。
综上,核心问题在于认定何为“空饷”和谁在获利:一方面,刘翔并非公务员、不坐班、不领政府工资,他得到的是商业收入的一部分;另一方面,单位通过既定分成规则从这些商业收入中抽取了份额,并通过挂名的方式维持了某种关系。围绕此事的立场大致可分为三种:A)为刘翔辩护,认为他拿的是自己的钱,单位只按规则分成;B)支持体育局清理政策,认为这是制度性问题、并非针对个体;C)认为双方都有问题——运动员享受挂名便利,单位从商业收益中获利,如今政策一变才显矛盾化。读者可据此自行判断。 球友会